某零部件生產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每件產品的不含稅售價為1000元,每件產品的成本為800元;購進原材料均能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購銷貨物適用增值稅稅率均為13%(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暫不考慮)。2022年8月,稅務機關對該企業2021年度的納稅情況進行檢查,有關賬務資料如下:
(1)銷售給A企業產品10件,同時收取未逾期的包裝物押金1000元,包裝物租金2000元。
(2)企業購進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價款10000元,稅款1300元。同時支付運費500元,取得運輸部門開具的運費專用發票。
(3)企業在建工程部門領用產品5件(該項工程至2012年8月尚未完工),企業 賬務處理為:
借:在建工程 4000
貸:庫存商品 4000
(4)企業以前月份購進的原材料被盜,已知該批原材料的成本為10000元。
(2)向A企業收取的包裝物租金,正確的稅務處理為( )。
A: 應計提增值稅銷項稅額340元
B: 應計提增值稅銷項稅額230.09元
C: 不用繳納增值稅
D: 應繳納所得稅100元
本題考查銷項稅額的檢查。2000/(1+13%)×13%=230.09
答案選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