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1日,王某初次就業進入甲公司工作,至2012年12月31日勞動合同終止。2013年1月1日,王某與乙公司建立勞動關系,在乙公司工作至2016年7月10日。王某在乙公司工作期間,乙公司未能安排王某帶薪年體假,也未向王某支付應體未體年體假工資。王某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載委員會提出仲載中請,要求乙公司支付其2015年和2016年應休未休年假工資。乙公司認為,王某在其公司エ作期間請病假累計1個多月,不應享受帶薪年休假待遇,請求勞動人事爭議仲載委員會駁回王某的仲載申請 王某可以享受的2015年度帶薪年休假是()。
A: 5天
B: 10天
C: 15天
D: 20天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體假5天。王某于2013年1月1日與乙公司建立勞動關系,在乙公司工作至2015年時累計工作已滿2年,根據規定可享受5天的帶薪年體假。
答案選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