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1日,王某初次就業進入甲公司工作,至2012年12月31日勞動合同終止。2013年1月1日,王某與乙公司建立勞動關系,在乙公司工作至2016年7月10日。王某在乙公司工作期間,乙公司未能安排王某帶薪年體假,也未向王某支付應體未體年體假工資。王某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載委員會提出仲載中請,要求乙公司支付其2015年和2016年應休未休年假工資。乙公司認為,王某在其公司エ作期間請病假累計1個多月,不應享受帶薪年休假待遇,請求勞動人事爭議仲載委員會駁回王某的仲載申請 關于王某在乙公司工作期間能否享受帶薪年休假的說法,下列選項正確的有(
A: 王某已連續工作1年以上,應享受帶薪年休假待遇
B: 王某在乙公司工作期間累計請病假超過1個月,不應享受當年的帶薪年休假待遇
C: 根據國家規定,乙公司應安排王某享受2016年度帶薪年休假
D: 王某在乙公司工作期間是否能享受帶薪年體假,應與其公司協商確定
王某于2013年1月1日與乙公司建立勞動關系,至2015年時就已經連續工作1年以上,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體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帶薪年休假。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不享受當年年體假。
答案選 A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