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投資公司(以下簡稱甲公司)與乙國有企業(以下簡稱乙企業)以甲公司出資金乙企業提供場地的方式成立了一家大型超市。超市成立后,與丙勞務派遣公司(以下簡稱丙公司)簽訂勞務派遣協議,由丙公司派遣李某到超市工作。不久,甲公司與乙企業產生糾紛,導致超市停業。超市于是將李某退回丙公司,丙公司以李某經過調整工作崗位仍不勝任工作為由解除了李某的勞動合同,李某認為,其在超市的工作屬于法律規定禁止實施勞務派遣的范圍,隨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要求追究甲乙丙三家公司的法律責任。
超市在( )崗位上使用李某不符合勞動合同法的規定。
A: 臨時性工作
B: 輔助性工作
C: 主營業務工作
D: 替代性工作
勞務派遣用工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其中,臨時性工作崗位是指存續時間不超過六個月的崗位;輔助性工作崗位是指為主營業務崗位提供服務的非主營業務崗位;替代性工作崗位是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因脫產學習、休假等原因無法工作的一定期間內,可以由其他勞動者替代工作的崗位。
答案選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