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4年1月1日起,李某一直在甲公司工作,月工資為8000元,后來甲公司分立為乙公司和丙公司。2017年1月1日,李某在乙公司工作,仍在原崗位,月工資為8000元,另外,甲公司向李某依法支付了經濟補償金。2018年5月15日,李某上班期間受傷,被認定為工傷十級傷殘。2018年12月31日,勞動合同期滿,未再續簽。
根據以上資料,回答下列問題。
乙公司應依法向李某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為( )萬元。
A: 1.2
B: 1.6
C: 2.0
D: 0.8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1年向勞動者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李某在乙公司工作兩年,故應該支付1.6萬元經濟補償金。
答案選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