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有職工500名,2016年該公司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準備裁減人員。同年6月1日甲公司向職工公布了裁減人員方案,并宣布一周后解除50名職工的勞動合同。6月2日,甲公司將方案送給本公司工會征求意見,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指出,甲公司裁減人員方案,沒有向該部門報告,存在程序問題。公司工會也提出,公司應當在裁員前30日向工會說明情況。同時,公司工會反映在收集職工意見時,職工表示,公司在既沒有破產也沒有轉產的情況下,不應當實施裁員,還有職工希望公司遵守勞動合同法,優先留用簽訂較長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且有未成年人需要撫養和被評過先進的職工。于是,甲公司重新制定了裁員方案,在經過規定程序后公布了裁員方案,將因裁員被解除勞動合同職工的經濟補償金標準定為在本公司工作每滿1年支付半個月工資。
根據以上資料,回答下列問題:
甲公司裁員時應優先留用的職工有()。
A: 與甲公司簽訂較長期限勞動合同的職工
B: 與甲公司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職工
C: 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且有需要撫養未成年人的職工
D: 曾被評為先進職工的
用人單位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1)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2)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3)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單位裁減人員后,在6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答案選 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