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公司法》規定,股東享有的權利有( )。
A: 股東會的出席權、表決權
B: 董事、監事的選舉權、被選舉權
C: 經理的聘任權、解聘權
D: 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權
E: 出資、股份的轉讓權
我國《公司法》規定,股東的權利主要包括:①股東(大)會的出席權、表決權;②臨時股東(大)會召開的提議權和提案權;③董事、監事的選舉權、被選舉權;④公司資料的查閱權;⑤公司股利的分配權;⑥公司剩余財產的分配權;⑦出資、股份的轉讓權;⑧其他股東轉讓出資的優先購買權;⑨公司新增資本的優先認購權;⑩股東訴訟權。選項C經理的聘任權、解聘權以及選項D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權屬于董事會的職權。
答案選 AB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