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李某2012年3月1日被招入某公司時,公司忘了與其訂立勞動合同。李某知道公司如果不與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依法需要向其支付雙倍工資,因此一直不動聲色。直至公司對其勞動合同進行普查時,才發現與李某漏簽了勞動合同。于是,公司提出要與李某補簽書面勞動合同。但李某要求公司先支付其另一倍工資,否則不同意補簽書面勞動合同。公司表示,如果李某不同意補簽書面勞動合同,公司將隨時與李某終止勞動關系,隨后,因李某不同意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公司向李某送達了終止勞動關系的書面通知。李某收到書面通知后,要求公司給予其經濟補償。但公司予以拒絕。雙方因此發生了爭議。(1)關于公司與李某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說法,正確的是( )。
A: 公司與李某必須在2012年2月28日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B: 公司可以隨時與李某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C: 公司與李某應當在2012年3月31日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D: 公司與李某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題考查訂立勞動合同的時間。《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p>
答案選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