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信托公司管理辦法》,我國信托公司可以從事的業務活動有()。
A: 辦理居間、咨詢、資信調查等業務
B: 動產信托
C: 資產證券化
D: 企業資產重組
E: 作為投資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發起人從事投資基金業務
2007年1月23日,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信托公司管理辦法》,該辦法規定,我國的信托公司可以從事下列部分或全部業務:①資金信托;②動產信托;③不動產信托;④有價證券信托;⑤其他財產或財產權信托;⑥作為投資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發起人從事投資基金業務;⑦經營企業資產的重組、并購及項目融資、公司理財、財務顧問等業務;⑧受托經營國務院有關部門批準的證券承銷業務;⑨辦理居問、咨詢、資信調查等業務;⑩代保管及保管箱業務。
答案選 AB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