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經濟師目前已經不設經濟管理專業,取而代之設置了工商管理、農業經濟、財政稅收、金融、保險、運輸經濟、人力資源管理、旅游經濟、建筑與房地產經濟、知識產權等10個專業類別。考生在報名時可根據工作需要選擇其一。
高級經濟師資格實行考試與評審相結合的評價辦法。高級經濟師,是參加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并通過評審后獲得的職稱。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組織、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的考試制度,一般一年舉行一次,在6月左右。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報名參加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一)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10年;
(二)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或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5年;
(三)具備博士學位,取得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2年。
取得會計、統計、審計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符合以上學歷、年限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取得導游資格、拍賣師、房地產經紀人協理、銀行業專業人員初級職業資格,可對應初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咨詢工程師(投資)、土地登記代理人、房地產經紀人、銀行業專業人員中級職業資格,可對應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取得資產評估師、稅務師職業資格等相關職業資格,可根據《經濟專業人員職稱評價基本標準條件》規定的學歷、年限條件對應初級或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并可作為報名參加高一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條件。
報考人員應根據各省(區、市)人事考試機構發布的有關通告,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網上報名”平臺并按要求選擇考試地點報名。報名具體日期、考試收費標準、準考證獲取方式等詳見各省(區、市)人事考試機構的通告。
高級經濟師考試設《高級經濟實務》1個科目,題型為主觀題。
按照不同專業類別分上、下午2個批次實施(以準考證信息為準)。考試形式為電子化考試。
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達到全國統一合格標準者,頒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的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合格證明自考試通過之日起,在全國范圍5年內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