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經濟師人力資源考試84分過。中級經濟師采用相對固定的合格標準,即科目滿分的60%。中級經濟師人力資源考試兩個科目的滿分均為140分,所以合格標準為84分。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方法,如果能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把兩個科目的分數都考到84分以上,就能夠取得中級經濟師資格證書。
應試人員報名時,如果有尚在滾動期內的合格成績,成績管理的原則如下:
(1)應試人員報考與上一考試年度同一級別、同一專業的考試,舊的檔案號沿用,合格成績的滾動期接續計算;
(2)應試人員報名參加不同級別的考試,則合格成績的滾動期結束;
(3)應試人員的公共科目合格成績在滾動期內,可以沿用舊的檔案號報名與該公共科目相同級別、與上一考試年度不同專業的考試,公共科目合格成績的滾動期接續計算;
(4)應試人員的專業科目合格成績在滾動期內,如果新報考專業與該成績對應的專業不同,則該成績的滾動期結束,應試人員獲得一個新的檔案號;此類應試人員需聯系廣西壯族自治區人事考試院,方能報名參考。
1.單選題
每道題中只有一個選項最符合題意,選對得1分,選錯則不得分。
2.多選題
每道題目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選項符合題意,且至少有一個選項是錯誤的,完全正確得2分,少選則每個選項得0.5分,選錯則本題不得分。
3.案例分析題
由單選題和單選題組成,每題2分。錯選,則本題不得分;少選,則所選的每個選項得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