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經濟師的報名條件為以下內容:
1、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10年;
2、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或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5年;
3、具備博士學位,取得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2年;
4、取得會計、統計、審計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符合以上學歷、年限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高級經濟師考試設《高級經濟實務》一個科目,題型為主觀題,分別按工商管理、農業經濟、財政稅收、金融、保險、運輸經濟、人力資源管理、旅游經濟、建筑與房地產經濟、知識產權等10個專業類別命制試卷。考生需要根據相關的要求選擇其中的一個進行作答。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達到全國統一合格標準者,頒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的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合格證明自考試通過之日起,在全國范圍5年內有效。
高級經濟師發證機關是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由該機構統一印制考試成績合格證明或者合格證書,隨后再由各省(市、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部門進行發放,該證書在全國范圍都是有效的。
考試采用電子化考試方式,應試人員作答試題需要通過計算機操作來完成。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實行全國統一組織、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的考試制度,高級經濟師考試原則上每年均舉行一場,考試報名也是每年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