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會計考試當年可以抵扣繼續教育嗎?可以抵扣,根據規定,通過高級會計考試的當年,可以直接抵扣當年繼續教育的學分,當年無須再參加繼續教育,從取得證書的次年參加繼續教育即可。
一、高級會計考試當年可以抵扣繼續教育嗎?
根據《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第十三條規定:參加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等會計相關考試,每通過一科考試或被錄取的,折算為90學分。所以高級會計考試合格當年的可以抵扣繼續教育學分。各地區抵扣政策可能有所不同,具體以當地財政局的政策為準。以下是部分地區繼續教育抵扣政策,僅供參考:
1. 北京:參加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注冊會計師考試,每通過一科考試的;參加全國稅務師考試,通過《財務與會計》科目的;參加全國資產評估師考試,通過《資產評估相關知識》科目的,可折算考試通過當年會計人員繼續教育90學分。折算繼續教育學分的,由會計人員自行登錄“會計人員信息管理系統-繼續教育”模塊申請學分登記并提供相關材料(如:成績合格單、職稱證書等)提交給所在區財政局審核。
2. 天津:在天津考區參加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并至少通過一科的,可抵免考試當年繼續教育90學分,學分所屬年度為參加考試年度;其學分由市財政部門直接進行確認登記,無需個人申報。
3. 上海:根據《關于印發〈上海市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實施辦法〉的通知》【滬財會〔2018〕8號】規定:會計人員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和注冊會計師考試并通過一科考試的,由市財政局統一辦理繼續教育學分折算登記。學分所屬年度為考試年度。不需要辦理抵免手續。
二、哪些人需要參加繼續教育?
1.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應當自取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并在規定時間內取得規定學分。
2.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應當自從事會計工作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并在規定時間內取得規定學分。
三、高級會計師成績無效有哪些情況?
1.考試違規違紀:例如攜帶作弊工具,抄襲他人試卷等,取消考試成績,并將違規違紀計入誠信檔案,記錄期為五年。
2.資格審核不通過或未參加資格審核:成績合格后,部分地區采取的是考后審核的方式,因此需要考生在成績合格后,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審核,審核不通過或者未參加資格審核,給予單次全部科目成績無效處理。
3.缺考:考生未及時參加考試,當年度考試科目成績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