績效目標的制定可以參考著名的SMART法則,即:目標必須符合5個標準,分別是:S代表目標具體,M是可以量化計算,A是有可實現性,R是相關性,T是時限性。具體內容是什么,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一、目標具體化
績效目標應該盡可能地細化、具體化。組織績效目標和部門績效目標必須細化和具體化到每個人的績效目標上,即必須落實到具體的崗位和人員,或能對應到具體的個人。
二、可量化計算
目標要能夠被準確衡量,要有可供比較的標準。績效目標的可衡量特征與績效評價指標和績效標準的可衡量特征是密切相關的,這三者的可衡量特征決定了績效評價和反饋在績效管理中的可能性。
三、可實現
目標要能夠被準確衡量,要有可供比較的標準。績效目標的可衡量特征與績效評價指標和績效標準的可衡量特征是密切相關的,這三者的可衡量特征決定了績效評價和反饋在績效管理中的可能性。
四、相關性
績效目標體系要與組織戰略目標相關聯,個人績效目標要與組織績效目標和部門績效目標相關聯。如果績效目標與戰略不相關,可能導致績效目標淪為扣錢或提升工資的工具。
五、時限性
完成目標需要有時間限制。不論是整個績效計劃中的總目標,還是分階段的分目標,都應受到時間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