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經濟師不是以考代評的,高級經濟師是考評結合的,考試+評審均通過才可獲得高級職稱!部分地區或者單位內部評審不要求考試合格證明,但評審也是不可以代評的!
高級經濟師職稱評審流程
高級經濟師職稱要通過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以后并通過考后評審方能獲得。高級經濟師職稱評定的步驟如下所示:
1、申報、審查。符合申報條件的人員,由本人提出申請,填寫申報表,經單位審查以后,報主管部門(人事檔案托管部門)審核;
2、初審。評委會對申報資料進行審查,提交評審組評議;
3、評議。評委會組織參評人員進行考核(部分省市要答辯),提出評議意見;
4、評審。在“評審組”評議意見的基礎上,對參評人員的評議結果進行討論和投票表決;
5、評審結果公示。
6、最后審定、發證。由“評委辦公室”對其評審材料進行最后審定。
高級經濟師職稱評審所需材料
1、發表一定數量的論文。高級經濟師評審通常要求申報人在公開出版發行的期刊上發表專業著作或論文。一般需要發表1-4篇論文,各省對論文發表的要求有細微差別,但通常要求文章字數在2000字到5000字之間,并需發表在具有國內標準書號(ISBN號)、國內統一刊號(CN號)或國際統一刊號(ISSN號)的學術出版物或省部級以上公開發行的學術刊物上。部分地區要求論文必須發表在核心期刊上。
2、準備業績材料。高級經濟師評審申報通常要求申報人“工作業績較為突出,能夠指導助理經濟師、經濟師等參與經濟工作的各類從業人員合理合規開展工作”。具體的業績要求請以當地通知為準。因此,在申報前需要提前梳理并準備相應的業績材料。
3、提供繼續教育證明。大部分地區在高級經濟師評審通知中明確提到了參加高經評審的繼續教育要求,申報時需要提供繼續教育證明,個別地區對繼續教育不做要求,但可作為評審加分項。因此,建議按時完成繼續教育。
4、提供其他申報材料。申報人需提供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單位聘書(聘用合同、聘用證明)、《高級經濟實務》考試合格證書及參評地區要求的其他相關書面證明材料。
由于高級經濟師評審工作由各地自行組織,各省對于參評人員的申報條件(學歷及資歷)、評審條件(專業理論知識、工作經歷與業務能力、論文論著、業績成果等)和破格條件會有所差異,具體請以當地發布的評審通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