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高級經濟師評審條件包含學歷、資歷要求;工作經歷和能力條件;業績成果要求等方面的要求,要申報的朋友趕緊來看看具體申報要求吧!
第十三條 凡申請參加高級經濟師職稱評審的人員,須參加全國統一組織的高級經濟職稱考試,取得對應的成績合格證明并在有效期內。
第十四條 學歷、資歷要求,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博士學位,取得經濟師職稱后,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2年。
2.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或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經濟師職稱(含屬性相近中級職稱、職業資格,下同)后,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5年。
3.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經濟師職稱后,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10年。
第十五條 工作經歷和能力條件。
1.系統掌握經濟工作專業理論、方法、技巧和相關政策法規。
2.能夠設計實施經濟項目或經濟活動方案,推動經濟活動有序合規展開,并取得較好的成果或經濟效益。
3.工作業績較為突出,能夠指導助理經濟師、經濟師等參與經濟工作的各類從業人員合理合規開展工作。
4.有較強的理論研究能力,能夠開展經濟工作政策、實務研究,創新經營管理理念和專業方法。
第十六條 業績成果要求。任現職期間,具備下列2項以上條件(其中1-8條不少于1項,9-10條不少于1項):
1.主持或作為骨干參與大、中型企業(單位)的經營管理工作期間,至少1年取得較高的經濟或社會效益,或為企業(單位)的扭虧增盈做出突出貢獻;政策性虧損企業(單位)不作盈利要求。
2.為大、中型企業(單位)大幅度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和決策水平做出主要貢獻,并使企業(單位)取得較高的經濟或社會效益,或獲得國家級企業管理創新成果類獎排名前5名,或省級企業管理創新成果類獎一等獎排名前3名、二等獎排名前2名。
3.主持小型企業(單位)經營管理工作期間,連續3年為企業(單位)的經營管理和主要經濟指標(如營業收入、盈利稅收、單位能耗、人均產值等)達到省內同行業企業(單位)先進水平做出突出貢獻。
4.主持高新技術企業經營管理工作期間,連續2年為企業的經營管理和主要經濟指標達到省內同行業先進水平做出突出貢獻。
5.主持1項以上市(廳)級以上重點項目,投產后達到設計指標。
6.完成1項以上市(廳)級經濟項目(課題)或2項以上大、中型企業的中外投融資、企業改革、兼并重組等項目,研究成果被市(廳)級以上相關部門采用或取得較高的經濟或社會效益。
7.從事經濟專業工作的業務骨干,對本專業有深入見解,提出有較高價值的建議或方案;對改進本單位(部門)工作,大幅度提高效率或效益做出較大貢獻,或對行業的經濟活動有較強的指導作用,或產生較高的經濟或社會效益。
8.作為主要完成人獲得經濟專業領域1項以上發明專利或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等知識產權,推廣應用后取得較高的經濟或社會效益;或經濟專業人員在專利、計算機軟件著作權、商標等知識產權的申請、運用、保護、管理、服務中發揮重要作用,取得較高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9.公開出版經濟著作1部或發表在本領域的研究成果1項以上,獲得同行專家認可并產生較大影響。
10.圍繞重大經濟問題,撰寫有較高水平的專項調查報告、經濟分析報告、資政建議、標準(規范)或重大項目的立項研究報告等2篇以上,并被相關單位(部門)采納。
第十七條 破格申報評審條件。不滿足第十四條學歷、資歷要求,取得經濟師資格5年以上;或具備規定學歷(學位),取得經濟師資格滿3年,在達到正常晉升要求的同時,經兩名具有本專業或相近專業高級職稱專家提供書面推薦意見,且工作業績和成果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破格申報:
1.作為主要完成人(等級內額定人員)完成的創新成果獲省部級政府獎勵或全國性社會力量獎勵三等獎或相當獎勵1項以上。
2.主持完成國家級項目1項以上。
3.在應對突發事件(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中做出突出貢獻并獲得省部級以上表彰獎勵。
4.滿足第十六條業績成果要求的5項以上,并經業務主管部門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