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高級經濟師職稱評審條件按照《關于做好2023年度自治區經濟系列專業技術職稱評審材料申報工作的通知》(內人社辦發〔2023〕153號)規定和要求執行。內蒙古高級經濟師采取“考評結合”,申報人員須參加全國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并通過評審后,才可取得高級經濟師資格。
(一)學歷和資歷要求
申報人員必須是各類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經濟組織中從事經濟工作的在職在崗專業技術人員,且符合下列學歷、資歷條件。
1.申報正高級經濟師職稱,須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及以上學位,且取得高級經濟師職稱后,從事與高級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5年。
2.申報高級經濟師職稱,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博士學位,且取得經濟師職稱后,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2年;
(2)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或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且取得經濟師職稱后,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5年;
(3)具備大學專科學歷,且取得經濟師職稱后,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10年。
(二)能力業績要求
參加2023年度正高級經濟師和高級經濟師職稱評審的專業技術人員,對其專業理論水平、工作能力、工作業績與成果的要求,按照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經濟系列專業人員高級職稱評審條件》(內人社發〔2021〕28號)有關規定掌握。
正高級經濟師能力業績要求如下:
(一)專業理論水平
1.具有系統、深厚的專業理論和實務經驗,熟悉與本專業相關的法律、法規和經濟政策。
2.熟練運用經濟工作專業理論、方法、技巧和相關政策法規,高標準組織設計、實施和評估經濟項目或活動方案,提升經濟運行水平。
3.具有較強的綜合分析能力和解決經濟活動中重大疑難問題的能力,能夠針對具體經濟問題開展經濟工作政策、理論與實務研究,創新經濟經營管理理念和專業方法,為本行業(地區、部門)經營管理政策的制定提出建設性意見。
(二)工作能力
取得相應副高級職稱后,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有5年以上主持大、中型企業、事業單位的經濟管理工作經歷,或作為主要業務工作骨干有10年以上參與大、中型企業、事業單位的經濟工作經歷,或有10年以上主持小型企業、事業單位的經濟工作經歷。
2.主持或主要參與國家、自治區(省、部)級、盟市(廳、局)級項目的前期論證、建設管理、后評估等工作,并達到預期目標。
3.作為主要完成人(額定人員)獲1項以上自治區(省、部)級專業成果獎。
4.主要參與制定盟市(廳、局)級以上國民經濟中長期發展規劃或經濟政策、重點行業規劃以及重要規章制度、開展相應層次課題研究等。
5.指導經濟工作從業人員高效合規地開展各類盟市(廳、局)級項目3個以上,并通過專業督導,改進工作方法,提高本行業職業能力水平。
(三)工作業績與成果
申報人員需長期從事本專業工作,業績突出,能夠主持完成本專業領域重大項目,能夠解決重大技術問題,取得了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取得相應副高級職稱后,具備下列條件中的3條:
1.作為第一作者,公開出版本專業或相關專業有較高學術價值的專著(5萬字以上,譯著8萬字以上)1部以上或以第一作者在自治區(省、部)級以上公開出版發行的學(技)術專業刊物上發表專業論文3篇以上;非公經濟組織、旗縣及以下地區工作的人員,為解決本地區或本部門(單位)經濟發展中的問題而撰寫的具有較高水平的專業論文1篇以上。
2.在主持企業經濟管理工作期間,獲得自治區(省、部)級企業管理等方面的獎項1項以上,或獲得盟市(廳、局)級企業管理等方面的獎項3項以上,或為企業連續3年以上取得顯著經濟效益作出突出貢獻,或為企業的扭虧增盈作出突出貢獻。
3.主持1項以上自治區(省、部)級基礎設施建設、技術改造項目或大中型企業的中外投融資、企業改制、兼并重組等項目的組織實施。
4.獲得自治區(省、部)級以上科研成果2等獎以上獎項(額定人員)。
5.主要參與制定盟市(廳、局)級以上國民經濟中長期規劃或從事行業規劃、經濟政策研究5年以上,主持制定的重點行業規劃、重要經濟政策、重要規章制度和行業標準等,經主管部門批準付諸實施。
6.主持自治區(省、部)級以上科研課題2項以上,并被有關部門采用。
7.在主持企業的經濟管理工作期間,推動企業獲得1個中國名牌或2個自治區名牌稱號,或推動企業獲得1項國家發明專利或2項實用新型專利,所獲專利已實施并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連續三年創造利稅達到500萬元/年以上,附當地稅務部門證明),本人為創名牌或專利發揮了重要作用。
8.主持或作為主要成員參與政府或社會組織開展自治區(省、部)級重大經濟活動,取得顯著成績。
9.主持非公經濟組織(50人以上)經濟管理工作期間,獲得盟市(廳、局)級企業管理等方面的獎項1項以上,或為企業連續5年以上取得顯著經濟效益作出突出貢獻。
高級經濟師能力業績要求如下:
(一)專業理論水平
1.系統掌握本專業經濟工作專業理論、方法、技巧和相關政策法規。
2.能夠設計實施經濟項目或經濟活動方案,推動經濟活動有序合規開展。
3.有較強的理論研究能力,能夠開展經濟工作政策、實務研究,創新經營管理理念和專業方法。
(二)工作能力
取得相應中級職稱后,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主持企事業單位的經濟工作3年以上,或作為主要骨干連續參與企事業單位的經濟工作5年以上。
2.主持旗縣以上地區基礎設施建設、技術改造項目或作為骨干參與單位的中外投融資、企業改制、兼并重組、管理創新等項目的方案論證、可行性評估及組織實施。
3.參與大型經濟活動的組織工作,近5年中參與過1次以上高層次有影響的經濟論壇、研討會或報告會等重大活動,并在大會上發表價值較高的學術報告或專題演講。
4.指導經濟工作從業人員合理合規開展工作。
(三)工作業績與成果
申報人員須長期從事本專業工作,業績突出,能夠獨立主持和經營管理較大項目,取得了較高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取得相應中級職稱后,具備下列條件中的2條:
1.作為第一作者公開出版本專業或相關專業有較高學術價值的專著(5萬字以上,譯著8萬字以上)1部或以第一作者在自治區(省、部)級以上公開出版發行的學(技)術專業刊物上發表專業論文1篇;非公經濟組織、旗縣及以下地區工作的人員,為解決本地區或本部門(單位)經濟發展中的問題而撰寫的具有較高水平的專項調查報告1篇。
2.作為主要骨干從事(3年以上)或參與(5年以上)大、中型企業的經營管理期間,為企業取得顯著經濟效益,或為企業扭虧增盈作出突出貢獻(國家和自治區政府確定一定時期政策性的虧損指標企業除外)。
3.主持自治區高新技術企業經營管理期間,連續3年為企業的經營管理和主要經濟指標達到本地區同行業先進水平(前三名)作出突出貢獻(以盟市級行業主管部門證明為準)。
4.主持小型企業或非公企業經營管理工作期間,連續5年為企業的經營管理和主要經濟指標達到本盟市(廳、局)級同行業企業先進水平(前五名)作出突出貢獻。
5.主持1項以上自治區(省、部)級或2項以上盟市(廳、局)級經濟項目的可行性評估及組織管理,經實踐運用達到預期目標。
6.作為主要完成人(額定人員)獲自治區(省、部)級專業成果三等獎以上獎項。
7.從事行業規劃、經濟政策研究5年以上,作為骨干制訂的重點行業規劃、重要經濟政策規章制度,經主管部門批準付諸實施,取得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8.在主持企業的經濟管理工作期間,推動企業獲得自治區(省、部)級以上名牌產品稱號,或1項以上實用新型專利付諸實施并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連續三年創造利稅達到100萬元以上,附當地稅務部門證明),本人為創名牌或專利起到了主要作用。
9.作為骨干人員負責起草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地方性法規、或盟市(廳、局)級以上施行的相關專業辦法。
10.作為骨干參與大中型企事業單位經營管理,取得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11.主持或作為主要成員參與政府或社會組織開展盟市(廳、局)級重大經濟活動,取得顯著成績。
12.主持非公經濟組織(30人以上)的經濟管理工作期間,獲得盟市(廳、局)級(行業協會)企業管理等方面的獎項1項以上,或為企業的扭虧增盈作出突出貢獻。
(三)繼續教育要求
按照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3年全區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有關工作的通知》(內人社辦發〔2022〕220號)要求,申報人員自行在內蒙古人才信息庫(www.nmgrck.cn)打印審驗卡。
(四)考評結合要求
正高級經濟師和高級經濟師繼續實行考評結合制度。
1.取得2020-2023年度內蒙古自治區正高級經濟師資格考試合格成績人員;或截止到參評考試報名時間滿55周歲(1968年5月10日前出生)且符合其他參評條件人員。可以參加正高級經濟師職稱評審。
2.參加2020-2023年度全國經濟專業高級資格考試成績符合國家合格標準人員可以參加高級經濟師職稱評審。
(五)其他要求
破格申報條件,助力鄉村振興一線基層專業技術人才職稱傾斜政策,非公有制領域專業技術人才職稱傾斜政策,高技能人才職稱評審政策,職稱制度與職業資格的有效銜接政策,轉系列評審政策等嚴格按照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3年全區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內人社辦發〔2023〕79號)有關規定執行。
以2023年為例,高級經濟師實行網上注冊,線下申報;正高級經濟師繼續實行網上申報,網上評審,申報人在完成網上材料報送的同時,應提交書面申報材料。
(一)高級經濟師
1.網上注冊填報信息。申報人員必須在內蒙古人才信息庫(www.nmgrck.cn)中注冊,填報個人基本信息(上一年度注冊過的個人不需要再注冊,憑身份證號及注冊密碼直接登錄)。系統操作過程中如有問題,可參見《系統操作手冊》,或咨詢0471-6928486,上傳個人2寸近期免冠白底電子照片,方可下載《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表》和《專業技術職稱送審表》,并完成線下填寫申報工作。
2.申報材料須裝訂成冊。申報人員應按照《職稱評審材料目錄單》(見附件)認真準備相關材料,其中附件材料要按照要求一律用A4紙裝訂成冊,未裝訂成冊的不予接收。申報人在提交申報材料時,本人學歷證書、經濟專業職稱證書、論文(應在期刊目錄上用鉛筆做好標記,并將文章折頁)等須提供原件,以便于審查,提交的所有復印件須經單位簽章,審核人簽字。
3.按照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3年全區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內人社辦發〔2023〕79號)中關于建立職稱評審電子檔案的要求,《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表》請勿膠裝。
(二)正高級經濟師
1.網上注冊。申報人登錄“內蒙古自治區職稱管理系統”(網址:www.nmgrck.cn/zcsb),使用本人身份證號注冊并錄入相應的申報材料(上一年度注冊過的個人不需要再注冊,憑身份證號及注冊密碼直接登錄)。系統操作過程中如有問題,可參見《系統操作手冊》,或咨詢0471-6928486。
2.填報要求。申報人按要求填寫申報信息,掃描上傳相關材料。提交申報材料時,填寫申報人工作單位全稱,并選擇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自治區本級的申報人請直接選擇內蒙古自治區經濟系列高級評審委員會(內蒙古自治區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下同),申報職稱名稱選擇:正高級經濟師。材料提交后,導出打印評審表、送審表。
3.申報人員應按照《職稱評審材料目錄單》認真準備書面材料,其中附件材料要按照要求一律用A4紙裝訂成冊。
4.呈報單位在報送材料時,須提供《申報人員花名冊》1份,并加蓋單位公章。
5.申報人員所在單位要認真審核申報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和實效性,經公示無異議后,方可推薦上報,公示情況須在申報報告中予以說明。其中,申報人所在單位必須在《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表》的單位推薦意見欄中認真填寫申報人德、能、勤、績、廉各方面的表現,同時對單位公示情況欄和《專業技術職稱送審表》的單位意見欄填寫:“已對申報材料逐一審核,真實準確,公示無異議,同意推薦。”負責人簽名,單位蓋章。對不符合申報條件的材料,將予以退回。
6.呈報單位在報送原件材料審核時,請將所有申報人員獎勵證書、論文期刊等原件及其他材料裝入檔案袋內。其中,論文應在期刊目錄上用鉛筆作好標記,并將文章折頁,以便于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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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2023年為例:
(一)高級經濟師
1.盟市及以下所屬單位申報人員,由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對材料審核后,報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逐級報送至經濟系列高評委辦事機構(內蒙古自治區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
2.自治區本級單位申報人員,由所在單位將申報材料審核后報送主管部門,由主管部門將材料審核匯總后直接報送經濟系列高評委辦事機構(內蒙古自治區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
3.中央或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駐自治區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需委托我區評審的,經本單位同意并由中央單位人力資源部門或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委托評審函,經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同意后報送至經濟系列高評委辦事機構(內蒙古自治區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
(二)正高級經濟師
1.個人網上填報。申請人完成網上注冊,并填寫申報信息。
2.人社部門審核。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報送材料的原件同時完成網上審核確認。各盟市、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報材料審核用戶憑USBkey登錄內蒙古自治區職稱管理系統(www.nmgrck.cn/zcsb/index.shtml)。
3.盟市及以下所屬單位申報人員,由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對材料審核后,報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逐級報送至經濟系列高評委辦事機構(內蒙古自治區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
4.自治區本級單位申報人員,由所在單位將申報材料審核后報送主管部門,由主管部門將材料審核匯總后直接報送經濟系列高評委辦事機構(內蒙古自治區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
以2023年為例:
按照《內蒙古自治區發展計劃委員會財政廳對自治區人事廳關于調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費與證書工本費標準的批復》(內計費字〔2001〕1202號),正高級經濟師評審費收費標準為每人320元,高級經濟師評審費收費標準為每人280元。
以2023年為例,申報內蒙古高級、正高級經濟師職稱的學歷、資歷、任職年限、業績成果(論文、獎項、榮譽等)、繼續教育審驗卡截止時間為2023年10月16日。請于10月16日之前報送申報材料,申報工作結束后,不再補報相關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