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副高經濟師評審需要考試,如果想要評副高級經濟師職稱,必須先通過高級經濟師考試才行,因為副高級經濟師職稱是考評結合模式。
副高級經濟師職稱評審工作由各省市獨立執行,每個地區的評審策略會有不同,詳細條件需要參照各省發布的評審條件。評審條件如下:
第五條學歷資歷條件
(一)申報高級經濟師職稱,具備博士學位,取得經濟師或相關系列(指審計、會計、統計,下同)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2年,且近2年年度考核結果均為“合格”以上檔次;或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或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經濟師或相關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5年,且近5年年度考核結果均為“合格”以上檔次;或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經濟師或相關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10年,且近10年年度考核結果均為“合格”以上檔次。
(二)申報正高級經濟師職稱,應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取得高級經濟師職稱后,從事與高級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5年,且近5年年度考核結果均為“合格”以上檔次。
(三)技工院校畢業生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申報。
第六條能力業績條件
(一)申報高級經濟師職稱,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專業技術能力和水平
(1)系統掌握經濟工作專業理論、方法、技巧和相關政策法規。
(2)能夠設計實施經濟項目或經濟活動方案,推動經濟活動有序合規展開。
(3)工作業績較為突出,能夠指導助理經濟師、經濟師等參與經濟工作的各類從業人員合理合規開展工作。
(4)有較強的理論研究能力,能夠開展經濟工作政策、實務研究,創新經營管理理念和專業方法。
(5)參加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達到合格標準,且在有效期內。
2.取得經濟師職稱后,業績、成果應至少具備下列條件之二,其中,(9)至(12)條,僅適用市屬及以下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
(1)作為前5位完成人,參與企業的中外投融資、企業改制、兼并重組、管理創新等項目,達到預期目標。
(2)作為完成人,制定重點行業規劃、重要經濟政策規章、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等,經有關部門批準,頒布實施后取得良好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3)作為完成人,在核心期刊或CSSCI來源期刊上發表本專業有較高學術價值的論文;或作為主要完成人,在期刊上發表本專業有較高學術價值的論文2篇以上。
(4)作為完成人,公開出版有較高學術價值的本專業學術著作或教材。
(5)作為前5位完成人,參與市級以上項目的基礎設施建設設計、技術改造方案論證、可行性評估等,得到成功實施。
(6)作為前5位完成人,完成市級以上課題,并結題或通過驗收。
(7)作為前5位完成人,在經濟領域研究與實踐的成果獲市級以上獎勵。
(8)因工作業績顯著,獲市級以上表彰。
(9)作為前5位完成人,參與縣級以上項目的基礎設施建設設計、技術改造方案論證、可行性評估等,得到成功實施。
(10)作為前5位完成人,完成縣級以上課題,并結題或通過驗收。
(11)作為前5位完成人,在經濟領域研究與實踐的成果獲縣級以上獎勵。
(12)因工作業績顯著,獲縣級以上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