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廣東省高級經濟師職稱評審申報時間出爐!高評委辦公室受理申報材料時間:2025年1月1日至3月31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2025年6月底前完成評審。具體評審通知請看下文!
關于開展2024年度廣東省經濟專業人員高級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直有關單位,相關企事業單位:
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4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粵人社發(2024)29號)、《關于印發廣東省職稱評審管理服務實施辦法及配套規定的通知》(粵人社規(2020)33號)文件要求,廣東省經濟專業人員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高評委”)就做好2024年度廣東省經濟專業人員高級職稱評審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材料受理和評審時間
高評委辦公室受理申報材料時間:2025年1月1日至3月31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2025年6月底前完成評審。
二、受理申報范圍
按照高評委的評審權限,受理廣東省(不含廣州市、深圳市)各地級市和省屬企事業單位、非公有制組織、社會組織從事經濟相關工作的在職在崗專業技術人員高級、正高級職稱申報。受理中央駐粵單位或外省駐粵企業的分支機構(分公司辦事處等)委托評審。公務員、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參加職稱評審。
受理申報專業為工商管理、財政稅收、金融、保險、運輸經濟、旅游經濟、建筑與房地產經濟等。
三、職稱資歷年限和申報材料時間段的計算
(一)對于2021年度及此后評審取得職稱的人員,評審高一級職稱時,職稱資歷年限和有效材料時段的起算時間為本級職稱評審年度的下一自然年1月1日,截止時間為高一級職稱評審年度的12月31日。
(二)對于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評審取得職稱的人員,評審高一級職稱時,職稱資歷年限的起算時間為本級職稱評審年度的1月1日,截止時間為高一級職稱評審年度的12月31日;有效材料時段的起算時間為本級職稱評審年度的9月1日,截止時間為高一級職稱評審年度的12月31日。
(三)對于通過考試取得職稱的人員,評審高一級職稱時,職稱資歷年限和有效材料時段的起算時間為考試通過之日,截止時間為高一級職稱評審年度的12月31日。
四、申報評審條件
(一)申報高級經濟師、正高級經濟師職稱,按照《廣東省經濟專業人員職稱評價標準條件》(附件1)等省職稱政策文件執行。
(二)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條件不作統一要求,對粵東粵西粵北地區和縣(區)所屬單位工作的專業技術人才,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條件不作要求。
(三)繼續教育條件按照《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人社部令第25號)、《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和省人社廳《關于做好2024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粵人社發(2024)29號)文件要求,申報人須提供2024年度《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證書》。
(四)除法律法規對學歷要求有規定的系列(專業)外,在廣東省經濟專業人員高級職稱評審工作中,技工院校中級技工班畢業生與中專學歷人員同等對待,高級工班畢業生與大專學歷人員同等對待,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與本科學歷人員同等對待。
五、申報途徑和材料
(一)申報人應通過其所在單位申報,按規定程序報送高評委。
(二)對于非公有制組織、社會組織人員申報經濟專業人員高級職稱的,其申報材料經用人單位推薦、申報點受理審核后按規定程序報送高評委;自由職業者申報經濟專業人員高級職稱的,可由人事代理機構或行業性社會組織等履行審核、公示、推薦等程序,經職稱申報點受理審核后按照規定程序報送高評委。省直非公有制組織、社會組織人員申報經濟專業人員高級職稱的,經用人單位推薦(自由職業者通過人事代理機構或行業性社會組織推薦)后直接報送高評委。
中央駐粵單位或外省駐粵企業的分支機構(分公司、辦事處等)委托廣東省經濟專業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的,應出具該單位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主管單位同意委托的函件。
在廣東省工作的外籍和港澳臺專業技術人才可按自愿原則向高評委申報職稱,其中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工作的港澳臺專業人才,以及引進到粵東粵西粵北地區或基層一線企事業單位擔任技術骨干的外籍或港澳臺專業人才,可根據有關文件(粵人社規(2019)38號等)規定申報職稱。
(三)申報人應對照國家、省的職稱政策及《廣東省經濟專業人員職稱評價標準條件》(附件1)如實填報并一次性提交全部申報材料。
(四)申報人通過“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系統”(網址:http://www.gdhrss.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提交申報電子材料,并按要求向高評委報送紙質材料(必須與電子材料一致)。職稱評審表格通過“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系統”表格下載欄目下載,其中《廣東省職稱評審表》通過系統自動生成。申報人根據《2024年度廣東省經濟專業人員高級職稱材料填報指南(附件2)填報。
六、審核要求
(一)單位審核
1.申報人所在單位要認真審查申報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和時效性并做好評前公示工作。對不符合申報條件的材料,應及時退回并向申報人說明原因。
2.申報人所在單位應將申報材料在單位顯著位置進行評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申報材料經單位查實存在弄虛作假或其他違規行為的,不予報送。
3.公示結束后,由申報人所在單位在《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職稱評前公示情況表》和《()級職稱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上加具意見并蓋公章,作為申報材料一并報送。
(二)行業主管部門、人社部門復核各級行業主管部門、人社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
(三)高評委辦公室受理審核
高評委辦公室認真做好審核工作,凡有以下情形之一不子受理:
1.不符合申報條件。
2.沒有使用規定表格。
3.不符合填寫規范。
4.不按規定時間、程序報送材料。
5.未按規定進行公示。
6.超出高評委受理范圍
7.其它不符合職稱政策規定的。
七、評審和發證程序
(一)高評委組織專家對報送的材料進行評審。高級經濟師職稱實行考評結合,正高級經濟師職稱實行評審和答辯相結合的方式。
(二)高評委辦公室做好評審結果告知和通過人員基本情況、獲職稱名稱公示工作,并通知申報人所在單位同步公示,公示期均不少于5個工作日。
(三)高評委辦公室將公示無異議的評審通過人員名單報省人社廳審核、確認后由省人社廳發證。
(四)實行電子職稱證書。申報人可登錄“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系統”自行下載打印本人紙質證書。
八、評審費用
(一)根據《關于轉發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調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費標準的復函〉的通知》(粵人發(2007)35號)規定,申報高級經濟師每人繳納780元(含評審費580元,論著鑒定費200元),申報正高級經濟師每人繳納920元(含正高答辯費140元)。申報材料受理后五個工作日內繳納費用。
(二)匯款賬戶:
收款單位:廣東省企業聯合會
開戶銀行:工行廣州麓景路支行
銀行賬號:3602076019200159314
開票說明:
掃上圖二維碼填寫開票信息(須填寫接收發票的電子郵箱備注清楚匯款人或單位信息),統一開具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
九、聯系方式
地址:廣州市越秀區麓景西路1號廣東省企業聯合會209高評委辦公室(郵政編碼:510091)
聯系人:梁敏頤伍斯龍聯系電話:020-835756628357511283589580申報人首先在“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系統”提交電子材料,然后掃描以下二維碼向高評委辦公室預約報送紙質材料。為防止扎堆聚集,減少等待時間,申報人須嚴格按照流程和預約時間報送申報材料。
附件:1.《廣東省經濟專業人員職稱評價標準條件》
2.《2024年度廣東省經濟專業人員高級職稱申報材料填報指南》
3.申報人承諾書
4.單位承諾書
5.推薦函
6.關于2024年度職稱評審具體工作的政策問答
廣東省經濟專業人員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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