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屬于浙江省,同省份高級經濟師評審條件和流程是也是一樣的,一起來看看杭州高級經濟師評審條件吧!
第八條申報者除具備第二章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須按經濟咨詢研究、經濟管理決策、經濟管理實務分類,達到相應評審條件。
第九條從事經濟咨詢研究人員的工作業績、能力和專業理論水平要求:
(一)專業工作業績。任現職期間,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承擔或作為主要人員參與過經濟領域內1項以上省(部)級或2項以上設區市(廳)級重點研究項目,寫出有較高學術水平的研究報告并通過相應部門的驗收;
2.獲省(部)級三等獎以上獎項1項,或設區市(廳)級一等獎1項,或設區市(廳)級二等獎2項獎勵;
3.獲得設區市(廳)級以上“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先進工作者”、“勞動模范”或相同級別的榮譽稱號;
4.提出的經營管理或經濟技術建議被省(部)級有關部門采納,對科技進步、專業技術發展或提高管理水平、經濟效益具有重大促進作用;
5.主持或作為主要人員參與總價值5000萬元以上經濟項目的咨詢和可行性研究,經實踐證明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二)專業理論水平。全面、系統地掌握與本專業經濟有關的基礎理論知識,對從事的專業方向有比較系統深入的研究,熟悉本專業的國內外研究現狀和發展趨勢,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1.為解決重大經濟問題而撰寫有較高水平的專項調查報告、經濟分析報告或重大項目的立項研究報告等2篇以上;
2.獨立或作為第一撰寫人在省(部)級以上專業性學術會議上交流(收入出版的論文集)或在公開發行的報刊雜志上發表過3篇以上有較高學術水平的經濟專業論文;
3.正式出版過經濟專業論著、譯作或編寫過大、中專教材,并為主編、副主編及主要撰稿者。
(三)專業工作能力。任現職期間,具備下列條件中的2項:
1.曾主持或作為主要人員完成設區市(廳)級經濟理論研究、重大經濟改革方案的編制;
2.曾主持或作為主要人員完成本行業相關的重要政策文件起草、重要科研成果和項目驗收等工作;
3.作為主要人員參與制定的經濟政策、法規或重大經濟發展規劃和項目,對本地區的經濟發展起到了較大的促進作用;
4.能夠組織、指導中級經濟專業人員的學習和工作,并使其業務能力獲得提高,在業界有一定影響。
第十條從事經濟管理決策人員的工作業績、能力和專業理論水平要求:
(一)專業工作業績。任現職期間,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主持大、中型企業的經營管理工作期間,為大、中型企業大幅度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和決策水平作出主要貢獻,連續3年以上取得顯著的經濟效益,或為企業的扭虧增盈作出突出貢獻;
2.獲得設區市(廳)級以上“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勞動模范”、“優秀企業家”、“優秀廠長”或相同級別的榮譽稱號;
3.主持企業的經營管理工作,主要經濟指標和創新投入連續3年來達到省內同行先進水平;
4.擔任事業單位經濟方面主要負責人后,在加強事業單位經濟管理,創造經濟效益、社會效益方面做出了突出貢獻。
5.主持或作為主要人員參與設區市(廳)級以上重點項目的籌建、投產等全過程工作,投產后達到設計指標。
(二)專業理論水平。全面、系統地掌握與經濟管理有關的基礎理論知識,對從事的經濟管理專業方向有比較系統深入的研究,熟悉本行業經濟管理國內外研究現狀和發展趨勢,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1.為解決重大經濟問題而撰寫有較高水平的專項調查報告、經濟分析報告或重大項目的立項研究報告等2篇以上;
2.獨立或作為第一撰寫人在省(部)級以上專業性學術會議上交流(收入出版的論文集)或在公開發行的報刊雜志上發表過2篇及以上具有較高學術水平的經濟專業論文;
3.作為主要作者,正式出版過1部經濟管理或經濟技術等方面的專著或譯著。
(三)專業工作能力。任現職期間,具備下列條件中的2項:
1.具有較強的經濟分析、綜合、判斷、總結和組織協調與管理能力,主持或作為主要人員參與大、中型企業的經營管理活動3年以上;
2.主持或作為主要人員參與2項設區市(廳)級以上基礎設施建設、技術改造等項目方案的組織和實施,經實踐證明取得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3.主持企業的經營管理工作,主要經濟指標近3年名列設區市同行業企業前三名;
4.從事經濟管理工作10年以上,為部門(單位)全面提高經濟管理水平作出顯著貢獻,并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5.具有較強的開拓能力,經濟管理工作有創新,或在引進、消化、吸收和推廣新技術、新理論、新方法中取得較好成果。
第十一條從事經濟管理實務人員的工作業績、能力和專業理論水平要求:
(一)專業工作業績。任現職期間,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主持或作為主要人員參與設區市(廳)級以上重點行業規劃、政策規章的制定,經主管部門批準付諸實踐,取得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2.主持或作為主要人員參與設區市(廳)級以上重點技術改造項目或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可行性評估、技術鑒定和全程籌建與管理,投入使用后達到預期目標;
3.獲得設區市(廳)級以上“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先進工作者”、“勞動模范”、“青年崗位能手”、“巾幗英雄”,或相同級別的榮譽稱號;
4.對本單位、本行業改革有獨到見解,提出有較高價值的建議,對改進本單位(部門)工作,大幅度提高效益作出重要貢獻,或對行業的經濟活動有重大的指導作用,產生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5.負責過難度較大經濟管理項目實施(包括制定管理標準、規范辦法等),高新技術項目推廣、應用,專利申報和推廣應用,取得良好的社會或經濟效益。
(二)專業理論水平。全面、系統地掌握與本專業經濟崗位有關的基礎理論知識,對從事的經濟專業方向有比較系統深入的研究,熟練掌握和運用與本專業有關的現行法規、標準和規范,熟悉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和經濟政策,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1.為解決本行業經濟重要實際問題,撰寫有較高水平的專項調查報告、經濟分析報告或重大項目的立項研究報告等2篇以上;
2.結合工作,撰寫過3篇以上高新技術應用、推廣或專利申請和實施的論證方案、專項報告,獲得實際效果的;
3.作為主要人員編寫或修訂公開出版發行的經濟技術或經濟管理等方面的規范、規程、標準或教材、技術手冊;或作為主要作者正式出版過1本經濟管理或經濟技術等方面的專著或譯著;
4.獨立或作為第一撰寫人在省(部)級及以上專業性學術會議上交流(收入出版的論文集)或在公開發行的報刊雜志上發表過2篇及以上具有較高學術水平的經濟專業論文。
(三)專業工作能力。任現職期間,具備下列條件中的2項:
1.作為主要人員承擔或指導過經濟領域內一項以上大型項目的經濟活動,并取得顯著經濟效益,在本地區、本行業處于先進水平;
2.作為主要人員參與過本地區、本部門、本行業重點經濟情況與問題的調研工作,提出的建議或方案,對加強和改善生產、經營管理具有較強的實用價值;
3.曾主持或作為主要人員參與本地區、本行業的重要經濟政策、法規文件的起草,重大經濟發展規劃和項目的制定,重大成果的審查和項目驗收等工作;
4.具有組織、指導較大范圍業務活動的能力。善于運用先進科研成果、技術手段分析和解決經濟活動中較為復雜的問題;
5.從事經濟實務工作20年以上,為單位(部門)提高經濟管理水平作出顯著貢獻,并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6.能夠組織、指導中級經濟專業人員的學習和工作,并使業務能力獲得提高,在業界有一定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