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福建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發布的《關于印發<福建省經濟系列職稱評審條件>的通知》(閩工信職改〔2023〕18號)可知,福建省高級經濟師職稱評審論文要求如下:
任現職以來,在本專業取得下列理論成果之一:
1、在正式出版發行刊物或省、設區市日報理論版獨立發表論文或理論文章2篇;縣屬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可提交2篇獨立撰寫具有相當水平、未經發表的論文或專業技術工作總結;
2、主持或作為主要完成人參與國家、省部級科研項目或課題的研究,解決關鍵性問題,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顯著,獲省級以上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的成果。
注意:
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或省部級科學技術獎一等獎的,可替代2篇論文要求;獲得國家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二等獎及以上或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一等獎(個人排名前3),或獲得省部級科學技術獎二、三等獎(個人排名前3),或獲得中國專利金獎、中國專利銀獎以及福建省專利特等獎(發明人排名前5),或獲得國家級品種審定和品種權(排名前3)的,可替代1篇論文要求。
公開出版獨著或合著1部本專業專著(其中獨著或合著中的本人撰寫字數,均須在10萬字以上,以前言或者后記標明的本人撰寫的字數為準),或作為第一起草人,負責完成制(修)訂本專業標準1項,或作為第二起草人,負責完成制(修)訂本專業標準2項的,可替代申報高級經濟師評審的1篇論文要求。
申報福建省高級經濟師職稱,必須同時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方針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敬業精神、作風端正;
(三)熱愛本職工作,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四)按照《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人社部令第25號)參加繼續教育。
另外:
任現職以來,有效評審年度考核結果均須合格以上。
申報年度考核結果為基本合格及以下(含不定檔次)的不得參加當年度評審,其中:年度考核基本合格的,任職年限要求相應延遲1年申報;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任職年限要求相應延遲2年申報。
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已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或已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不得申報參加評審。
正在立案審查,或受到黨紀政紀及政務處分未滿處分期,或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不得申報參加評審。
福建省高級經濟師職稱評審條件如下:
(一)具備博士學位,取得經濟師職稱后,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2年;或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或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經濟師職稱后,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5年;或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經濟師職稱后,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10年;
(二)系統掌握經濟工作專業理論、方法、技巧和相關政策法規;能夠設計實施經濟項目或經濟活動方案,推動經濟活動有序合規展開;工作業績較為突出,能夠指導助理經濟師、經濟師等參與經濟工作的各類從業人員合理合規開展工作;有較強的理論研究能力,能夠開展經濟工作政策、實務研究,創新經營管理理念和專業方法;
(三)參加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合格且在有效期內;
(四)任現職以來,在本專業取得下列理論成果之一:
1、在正式出版發行刊物或省、設區市日報理論版獨立發表論文或理論文章2篇;縣屬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可提交2篇獨立撰寫具有相當水平、未經發表的論文或專業技術工作總結;
2、主持或作為主要完成人參與國家、省部級科研項目或課題的研究,解決關鍵性問題,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顯著,獲省級以上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的成果。
(五)任現職以來,作為主要骨干,承擔2項經濟相關工作,并具有一定的社會或經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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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上”均含本級。“省級”不含副省級城市。“標準”指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其中地方標準不含市級地方標準。
(二)學歷(學位)指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國內或境外學歷(學位)和中央、省委黨校學歷。其中,技工院校中級工班、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可分別按相當于中專、大專、本科學歷申報相應職稱。
(三)“刊物”指經國家新聞出版署批準依法設立的期刊,不含增刊、專刊、專輯、副刊、特刊、電子刊、一號多刊、報紙、論文集等。所有的清樣稿、論文錄用通知(證明)不能作為論文已發表的依據。“專著”“教材”“案例或案例指導書”“譯著”等需有CIP數據核字號。
(四)“主持”指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分管生產管理、經營管理、人事管理等經濟管理類工作的單位負責人;“主要骨干”指具體承擔項目的調研、立項、項目實施、綜合研究報告的編寫人及人事等工作的負責人或具體從事生產管理、經營管理等某一方面工作的負責人;“主要完成人”指獎項、項目(課題)的主持人或主要參加者(前2名)。
(五)“較高的經濟效益”指年銷售收入超過3億元的企業(含合并權屬單位)年創稅收1500萬元以上,其他企業年創稅收600萬元以上;“顯著的經濟效益”指年銷售收入超過3億元的企業(含合并權屬單位)年創稅收3000萬元以上,其他企業(含合并權屬單位)年創稅收1000萬元以上(均須由稅務部門提供佐證材料);“突出貢獻”指企業(含合并權屬單位)年創稅收5000萬元以上。
(六)大、中型企業的認定以國家統計局口徑為準(A股、H股上市企業視同大型企業);龍頭企業指省屬國有企業,或設區市屬國有企業按總資產規模排名前5名,或較高經濟效益的省一級政府工作部門認定的省級龍頭企業;高新技術企業指國家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專精特新企業指由省工信廳、財政廳認定的專精特新企業。
注:本內容僅供參考,以官方實際公布為準。具體信息請咨詢在線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