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經濟師職稱實行考評結合的方式,即筆試+職稱評審的方式。參加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筆試合格并通過職稱評審者,可獲得高級經濟師職稱。
高級經濟師一般4月報名,6月考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即可報考:
(一)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10年;
(二)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或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5年;
(三)具備博士學位,取得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2年。
取得會計、統計、審計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符合以上學歷、年限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高級經濟師考試。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咨詢工程師(投資)、土地登記代理人、房地產經紀人、銀行業專業人員中級職業資格,可對應中級經濟師;取得資產評估師、稅務師等相關職業資格,可根據《經濟專業人員職稱評價基本標準條件》規定的學歷、年限條件對應中級經濟師。
各地區、各部門及具有經濟系列高級職稱評審權的用人單位按照經濟專業人員職稱評價標準條件開展高級經濟師職稱評審。各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可根據本地區人才需求狀況,確定本地區本年度參加高級經濟師(高級人力資源管理師、高級知識產權師)評審的使用標準。
高級經濟師實行全國統一組織、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的考試制度,設《高級經濟實務》一個科目,考試題型均為主觀題。
高級經濟考試設工商管理、農業經濟、財政稅收、金融、保險、運輸經濟、人力資源管理、旅游經濟、建筑與房地產經濟、知識產權10個專業類別。考生在報名時可根據工作需要選擇其一。
高級經濟師考試成績達到全國統一合格標準者,頒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的考試成績合格證明。合格證明自考試通過之日起,在全國范圍5年內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