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的《河北省高、中級職稱申報評審條件》可知,河北省評審高級經濟師論文要求為:獨立或作為骨干人員公開出版本專業學術著作1部以上(獨立撰寫不少于5萬字);或在公開出版的學術期刊上發表獨立完成的本專業論文3篇以上;或發表獨立完成的本專業論文2篇以上,其中核心期刊1篇以上(每篇不少于2000字)。
一、河北省評審高級經濟師論文要求是什么?
業績成果條件
取得經濟師職稱后,具備下列條件中的三條:
(一)獲本專業市(廳)級以上獎勵1項以上(以獎勵證書為準,限額定人員)。
(二)主持或作為骨干人員承擔經批準立項的市(廳)級以上或省行業主管部門的科研課題,已完成科研計劃任務,經驗收或鑒定并已進行成果登記(以立項通知、科研成果、結項證書為準)。
(三)主持或作為骨干人員參與重點技術改造項目或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全程管理,投入使用后達到設計目標(附立項和驗收材料)。
(四)主持或作為骨干人員制定的有關規劃、政策、方案等,經主管部門批準付諸實踐,取得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需附研究報告和采納證明)。
(五)主持或作為主要人員在大、中型企業的經營管理工作期間,連年完成上級下達的生產經營任務,使企業經濟效益顯著提升或扭虧為盈(以繳納稅金憑證為有效依據)。
(六)主持或作為主要人員對大、中型企業的經營管理和發展模式進行創新并應用于企業,取得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需附研究報告和采納證明);
(七)主持或作為主要人員對本單位改革有獨到見解,提出有較高價值的建議,產生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需附研究報告和采納證明)。
(八)獨立或作為骨干人員公開出版本專業學術著作1部以上(獨立撰寫不少于5萬字);或在公開出版的學術期刊上發表獨立完成的本專業論文3篇以上;或發表獨立完成的本專業論文2篇以上,其中核心期刊1篇以上(每篇不少于2000字)。
(九)獨立撰寫較高水平的經濟分析報告3篇以上,并得到市(廳)級以上主管經濟領導的批示并推廣和交流(須提供分析報告和批示);作為骨干人員撰寫的政策建議得到省級有關領導批示,并被政府決策采納(須提供政策建議和領導批示);近三年參加本行業市(廳)級以上規模、高層次有影響的論壇、研討會、報告會等重大活動,本人在大會上發表學術價值較高的學術報告或專題演講1次以上(須提供會議手冊、會議簽到表、演講照片等);主持或作為骨干人員參與本單位發展規劃、規章制度、重要文件、工作標準、專項報告等起草工作5項以上(須提供有關報告)。
二、河北省評審高級經濟師論文發表須知
著作是指具有ISBN書號的著作;公開出版的學術期刊是指經新聞出版部門批準,在我國境內出版的具有ISSN刊號和CN刊號的學術期刊,學術期刊不含增刊、特刊、專刊、專輯、論文集;報刊是指省級以上報紙理論版。
“核心期刊”的界定:北京大學編制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收錄的期刊;南京大學編制的“中文社會科學索引(CSSCI)來源期刊”收錄的期刊;中國社會科學院編制的“中國人文社會科學核心期刊”收錄的期刊。
在論文發表中,按照國際慣例通訊作者等同于第一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