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地區高級經濟師職稱評定條件也有所不同,一起來看看浙江省高級經濟師職稱評定條件有哪些吧!
1、學歷(學位)、資歷條件。現聘任在經濟師崗位上,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報高級經濟師資格:
(一)獲得博士學位,取得經濟師資格后,擔任經濟師職務2年以上;
(二)獲得碩士學位,取得經濟師資格后,擔任經濟師職務4年以上;
(三)大學本科畢業或大學普通班畢業,取得經濟師資格后,擔任經濟師職務5年以上。
先取得經濟師資格,后取得規定學歷者,取得規定學歷前后的經濟師資格年限可合并計算。
經濟師資格含可以聘任經濟師職務的相關執業(職業)資格。
擔任其他高級專業技術職務1年以上,因工作崗位變動,現實際從事經濟工作的,須轉評高級經濟師資格;或因實際工作崗位需要,擔任其他高級專業技術職務1年以上,符合申報條件的,可兼評高級經濟師資格。
2、專業工作業績。任現職期間,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承擔或作為主要人員參與過經濟領域內1項以上省(部)級或2項以上設區市(廳)級重點研究項目,寫出有較高學術水平的研究報告并通過相應部門的驗收;
2.獲省(部)級三等獎以上獎項1項,或設區市(廳)級一等獎1項,或設區市(廳)級二等獎2項獎勵;
3.獲得設區市(廳)級以上“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先進工作者”、“勞動模范”或相同級別的榮譽稱號;
4.提出的經營管理或經濟技術建議被省(部)級有關部門采納,對科技進步、專業技術發展或提高管理水平、經濟效益具有重大促進作用;
5.主持或作為主要人員參與總價值5000萬元以上經濟項目的咨詢和可行性研究,經實踐證明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3、專業理論水平。全面、系統地掌握與本專業經濟有關的基礎理論知識,對從事的專業方向有比較系統深入的研究,熟悉本專業的國內外研究現狀和發展趨勢,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1.為解決重大經濟問題而撰寫有較高水平的專項調查報告、經濟分析報告或重大項目的立項研究報告等2篇以上;
2.獨立或作為第一撰寫人在省(部)級以上專業性學術會議上交流(收入出版的論文集)或在公開發行的報刊雜志上發表過3篇以上有較高學術水平的經濟專業論文;
3.正式出版過經濟專業論著、譯作或編寫過大、中專教材,并為主編、副主編及主要撰稿者。
(三)專業工作能力。任現職期間,具備下列條件中的2項:
1.曾主持或作為主要人員完成設區市(廳)級經濟理論研究、重大經濟改革方案的編制;
2.曾主持或作為主要人員完成本行業相關的重要政策文件起草、重要科研成果和項目驗收等工作;
3.作為主要人員參與制定的經濟政策、法規或重大經濟發展規劃和項目,對本地區的經濟發展起到了較大的促進作用;
4.能夠組織、指導中級經濟專業人員的學習和工作,并使其業務能力獲得提高,在業界有一定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