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四川人事考試網發布的相關公告已知,四川2023年人力資源管理專業高級職稱評審開始申報了,申報時間截止2024年1月8日24:00,符合評審條件的小伙伴們快申報吧!
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級有關部門,各企事業單位:
按照有關規定和工作安排,現就做好2023年度全省人力資源管理專業高級職稱申報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四川2023年人力資源管理專業高級職稱評審范圍
在全省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中從事人力資源管理和人力資源服務工作的在職在崗專業技術人員。
離退休人員、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人員不得參加職稱評審。
二、四川2023年人力資源管理專業高級職稱評申報條件
按照《四川省人力資源管理專業人員高級職稱申報評審基本條件》(川人社規〔2023〕14號)(以下簡稱《基本條件》)相關要求申報。(詳細內容請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或四川省職稱評審信息系統查詢)
三、四川2023年人力資源管理專業高級職稱評申報方式
本次采取網上申報、審核、評審的方式,個人和單位可登錄四川省職稱評審信息系統首頁按個人、單位操作指南說明進行申報、審核。
網上申報時間:自本通知發出之日起至2024年1月8日24:00(逾期不得補報)。
申報地點:四川省職稱評審信息系統
網上資料修改截止時間:2024年1月10日24:00,逾期視為放棄申報。
四、四川2023年人力資源管理專業高級職稱評申報評審程序
(一)個人申報
符合申報條件的人員向所在單位提出申報申請,并按要求提交相關材料。
非公有制經濟和社會組織人員申報職稱,不受戶籍、地域、身份、檔案、人事關系等限制,按照個人申請、單位推薦、各級主管部門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的程序進行申報。自由職業者申報職稱,由人事檔案代理機構或工作地人事部門履行審核、公示、推薦等程序。
自主開展職稱評審的高校、科研院所和其他具備獨立評審權限的評審組織,如需委托省人力資源管理專業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對其所屬人員進行評審,應向省高評辦出具委托函。評審結束后,省高評辦將評審結果反饋委托單位,由委托單位自主使用評審結果。
央屬駐川單位,如需委托省人力資源管理專業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對其所屬人員進行評審,應由具備相應職稱評審權限的人事部門向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出具委托函,經同意后報送評審材料到省高評辦。
(二)單位推薦
申報人員所在單位對申報人員資格條件和申報材料進行認真審核并核實申報材料真實性。對符合資格條件者開展內部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由所在單位出具書面推薦材料。
(三)復審推薦
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或省級主管部門(單位)對初審合格人員進行復審,重點審查申報人員政治素質、基本條件、工作實績等,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復審。復審合格后按程序向省人力資源管理專業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省高評辦)報送有關材料。省高評辦服務窗口設在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地址:成都市小南街99號二樓)。
(四)組織評審
省高評辦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審核合格后提請省人力資源管理專業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組織答辯、專業組評議,召開評審會議。評審結果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和四川省職稱評審信息系統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預計2024年1月下旬組織答辯,答辯人員范圍見《基本條件》,答辯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另行通知。
(五)審核確認
評審結果公示結束后,省高評辦將公示情況及相關材料報省專家服務中心審核確認,由其批復評審通過人員的高級人力資源管理師、正高級人力資源管理師職稱資格,并統一印發通知到各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或省級主管部門(單位)。
(六)辦理相關手續
送審單位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評審結果通知下發1個月后,到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服務窗口統一領取《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并及時移交各申報人員所在單位,按要求存入個人檔案。
五、注意事項
(一)請各地各單位于2024年1月12日前,將逐級審核蓋章后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一式兩份)統一報送省高評辦(破格申報人員需同時提交《四川省破格申報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審核表》),其余佐證材料不再報送紙質版。申報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報送的一律不予受理。
(二)按照《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財政廳關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川發改價格〔2017〕472號)有關規定,報送材料,需繳納高級職稱評審費用320元/人(其中含答辯費80元)。
(三)網上申報材料通過省高評辦審核后,申報人員可采取轉賬的方式進行繳費(賬戶名稱: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賬號:4402207009024910403;開戶行:中國工商銀行成都東城根街支行),轉賬時請務必備注申報人姓名及內容,如:張三(評審答辯費),并保存好截圖,答辯當天簽到處可開具發票。逾期未繳費的視為放棄本次參評資格。
(四)申報人員必須保證在參評過程中誠實守信,自覺遵守國家、省有關評審法規、紀律和規則。所提交的評審信息和證件原件(復印件)真實、準確。對在申報評審各階段查實的學術、業績、經歷造假等弄虛作假行為,一律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五)任現職期間,按照《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人社部第25號令)和《關于〈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的貫徹實施意見》(川人社發〔2016〕20號)等文件要求,結合專業技術工作實際需要,參加繼續教育。
(六)任職時間計算。任職時間以職稱資格認定時間算起到2024年1月8日止,任職年限須扣除脫產參加學歷教育的時間。
(七)申報人論文、論著、成果、獎勵等有效時間的認定截止到2024年1月8日。
六、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評審工作聯系電話:張晟杰028-86145976
系統技術支持電話:18582368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