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物權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有關債權行為與物權行為的表述中,錯誤的是()。
A: 債權行為不會導致積極財產的減少,物權行為則直接導致行為人積極財產的減少
B: 債權行為需要處分權,出賣人欠缺處分權而訂立的買賣合同無效
C: 物權行為需要處分權,無權處分行為效力待定
D: 在同一標的物上成立的數個買賣合同只能有一個有效
債權行為則因其只是負擔行為而不轉讓物權,故無處分權之要求。因出賣人未取得處分權致使標的物所有權不能轉移的,買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請求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故B錯誤。債權行為因其僅負擔義務,在同一標的物上成立的數重買賣合同均可有效。但是,出賣人將同一標的物出賣于數個買受人后,只能履行其中一項買賣合同,其他未能獲得標的物所有權的買受人有權請求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故D錯誤。
答案選 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