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普通合伙企業合伙人甲因個人借款,擬將其合伙財產份額質押給債權人乙。根據合伙企業法律制度的規定,為使該質押行為有效,同意質押的合伙人人數應當是( )。
A: 超過全體合伙人的三分之二
B: 超過全體合伙人的二分之一
C: 全體合伙人
D: 超過全體合伙人的四分之三
答案選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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