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甲公司決定分立出乙公司單獨經營。甲公司原有負債5000萬元,債權人主要包括丙銀行、供貨商丁公司和其他一些小債權人。在分立協議中,甲、乙公司約定:原甲公司債務中,對丁公司的債務由分立出的乙公司承擔,其余債務由甲公司承擔,該債務分擔安排經過了丁公司的認可,但未通知丙銀行和其他小債權人。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有( )。
A: 丁公司有權要求甲、乙連帶清償其債務
B: 丙銀行有權要求甲、乙連帶清償其債務
C: 小債權人有權要求甲、乙連帶清償其債務
D: 甲、乙公司不得對債務分擔作出約定
【考點】本題考核公司的合并、分立
【解題思路】看債權人有沒有認可合并、分立的償債約定
【具體解析】根據規定,債權人向分立后的企業主張債權,企業分立時對原企業的債務承擔有約定,并經債權人認可的,按照當事人的約定處理,本題中,由于債權人丁公司認可了清償協議,因此不能再要求甲、乙公司連帶清償其債務,A、D錯誤;企業分立時對原企業債務承擔無約定或者約定不明,或者雖然有約定但債權人不予認可的,分立后的企業應當承擔連帶責任,本題中,小債權人和丙銀行由于沒有認可該協議,因此可以要求分立后的甲、乙公司承擔連帶責任,因此選項B、C正確。
答案選 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