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8748】
某建筑企業(一般納稅人),2021年9月與發包方訂立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合同中約定采用清包工方式(選擇按照簡易計稅方法計稅)。取得含稅建筑收入1500萬元,支付給分包方分包款400萬元(含稅),已取得分包方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該建筑企業應繳納的增值稅額是( )萬元。A: 1500÷(1+3%)×3%
B: 1500÷(1+9%)×9%
C: (1500-400)÷(1+3%)×3%
D: (1500-400)÷(1+9%)×9%
【解析】采用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務并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實行差額確定銷售額,且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應納增值稅=(1500-400)÷(1+3%)×3%
答案選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