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1147】
某酒店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其業務涉及住宿、餐飲、會議場地出租及配套服務。2021年1月發生業務如下:(4)業務(4)當期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是( )萬。
A.43
B.46
C.47
D.50
A: (1)B (2)C (3)AC (4)B
B: (1)A (2)C (3)AD (4)B
C: (1)A (2)C (3)AC (4)A
D: (1)B (2)C (3)AD (4)A
【解析】
(1)A
提供餐飲服務的納稅人銷售的外賣食品,按照 “餐飲服務”繳納增值稅。因此477萬均為餐飲服務的收入,適用稅率為6%。
(2)C
賓館、旅館、旅社、度假村和其他經營性住宿場所提供會議場地及配套服務的活動, 按照 “會議展覽服務”繳納增值稅。
(3)AC
不需要繳納增值稅。納稅人在資產重組過程中,通過合并、分立、出售、置換等方式,將全部或者部分實物資產以及與其相關聯的債權、負債和勞動力一并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屬于增值稅的征稅范圍。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資產重組過程中,將全部資產、負債和勞動力一并轉讓給其他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并按程序辦理注銷稅務登記的,其在辦理注銷登記前尚未抵扣的進項稅額可結轉至新納稅人處繼續抵扣。
(4)A
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外購貨物用于集體福利的,其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50-4-3=43萬
答案選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