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反壟斷法律制度禁止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經營者,無正當理由以低于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下列各項中,屬于法定正當理由的有( )。
A: 處理鮮活商品
B: 清償債務
C: 為推廣新產品進行促銷
D: 處理積壓商品
【考點】《反壟斷法》禁止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
【解題思路】掌握《反壟斷法》禁止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
【具體解析】因下列情形而進行的低于成本價格銷售均為正當理由:(1)降價處理鮮活商品、季節(jié)性商品、有效期限即將到期的商品和積壓商品的(選項AD);(2)因清償債務、轉產、歇業(yè)降價銷售商品的(選項B);(3)在合理期限內為推廣新產品進行促銷的(選項C)。
答案選 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