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5041】
某食品生產企業2020年通過縣級民政局進行公益性捐贈600萬元,其中150萬元是用于目標脫貧地區的扶貧捐贈支出。企業當年會計利潤為4500萬元。以上捐贈支出的企業所得稅納稅調整處理為( )。A: 無需納稅調整
B: 納稅調增60萬元
C: 納稅調減60萬元
D: 納稅調增350萬元
【解析】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級 (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用于目標脫貧地區的扶貧捐贈支出,準予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據實扣除,即150萬元可以據實扣除。 剩余捐贈支出=600-150=450(萬元)<扣除限額4500×12%=540(萬元),無需納稅調整
答案選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