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商場(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與其供貨企業達成協議,按銷售量掛鉤進行平銷返利。2019年6月向供貨方購進商品取得稅控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價款120萬元,進項稅額15.6萬元并通過主管稅務機關認證,當月按平價全部銷售,月末供貨方向該商場支付返利4.8萬元。下列該項業務的處理符合有關規定的有( )。
A: 商場應按120萬元計算確定銷項稅額
B: 商場應按124.8萬元計算銷項稅額
C: 商場當月應抵扣的進項稅額為19.2萬元
D: 商場當月應抵扣的進項稅額為15.05萬元
【考點】平銷返利的計算
【解題思考】掌握平銷返利的增值稅處理。對商業企業向供貨方收取的與商品銷售量、銷售額掛鉤的各種返還收入,均應按照平銷返利行為的有關規定沖減當期增值稅進項稅金。
【具體解析】
因返利沖減進項,因此銷項稅額按其銷售額120萬確定,選項A正確,選項B錯誤;
當期應沖減進項稅額=4.8÷(1+13%)×13%=0.55(萬元),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15.6-0.55=15.05(萬元),選項C錯誤,選項D正確。
答案選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