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韓國居民崔先生受其供職的境外公司委派,來華從事設備安裝調試工作,在華停留60天,期間取得境外公司支付的工資40000元,取得中國體育彩票中獎收入20000元。崔先生應在中國繳納個人所得稅( )。
A: 4000元
B: 5650元
C: 9650元
D: 10250元
首先判斷崔先生為我國非居民納稅人,由于在華不超過90天,其境外支付不由中國境內機構負擔的工資薪金不在我國納稅(用公式套算時,境內支付工資因素為0,稅額計算結果也為0)。而體彩中獎20000元作為來源于我國境內的偶然所得,應在我國納稅:20000×20%=4000(元)。
答案選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