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集團項目組認為對重要組成部分財務信息執行的工作、對集團層面控制和合并過程執行的工作以及在集團層面實施的分析程序還不能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集團項目組應當選擇某些不重要的組成部分,并對已選擇的組成部分財務信息親自執行或由代表集團項目組的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執行下列一項或多項工作 ( )。
A: 使用組成部分重要性對組成部分財務信息實施審計
B: 對一個或多個賬戶余額、一類或多類交易或披露實施審計
C: 使用組成部分的重要性對組成部分財務信息實施審閱
D: 實施特定程序
解答本題的思路是:如果已執行的工作仍不能提供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對于重要的組成部分已經對其實施了審計,工作已經做的很充分的,我們只能從“不重要”的組成部分著手。所以,集團項目組應當選擇某些不重要的組成部分,并對已選擇的組成部分財務信息親自執行或由代表集團項目組的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執行下列一項或多項工作:
1、使用組成部分重要性對組成部分財務信息實施審計;
2、對一個或多個賬戶余額、一類或多類交易或披露實施審計;
3、使用組成部分的重要性對組成部分財務信息實施審閱;
4、實施特定程序。
答案選 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