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增值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應當征收增值稅的有( )。
A: 將外購的貨物用于個人消費
B: 將外購的貨物用于對外投資
C: 將外購的貨物分配給股東
D: 將外購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
【考點】 增值稅視同銷售
【解題思路】 掌握增值稅視同銷售情形
【具體解析】
稅法規定,單位或個體經營者的下列行為,視同銷售貨物:
(1)將貨物交付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代銷;
(2)銷售代銷貨物;
(3)設有兩個以上機構并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其他機構用于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
(4)將自產或者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應稅項目;
(5)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
(6)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
(7)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者投資者;
(8)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
(9)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銷售應稅服務、無償轉讓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應視同銷售,但用于公益事業或者以社會公眾為對象的除外。
選項AD,外購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不視同銷售。答案選 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