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證券法律制度的規定,招股說明書的有效期為6個月。該有效期的起算日是( )。
A: 發行人全體董事在招股說明書上簽名、蓋章之日
B: 招股說明書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網站第一次全文刊登之日
C: 自公開發行前招股說明書最后一次簽署之日
D: 保薦人及保薦代表人在核查意見上簽字、蓋章之日
【考點】強制信息披露制度
【解題思路】招股說明書
【具體解析】招股說明書的有效期為6個月,自公開發行前招股說明書最后一次簽署之日起算。選項C正確,選項ABD均為迷惑選項,建議應當將本解析中的“自公開發行前招股說明書最后一次簽署之日起算”熟讀后記住。
注:招股說明書的有效期為6個月,自公開發行前招股說明書最后一次簽署之日起算。招股說明書中引用的財務報告,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6個月內有效,特別情況下發行人可申請延長,但至多不超過3個月。
答案選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