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制藥生產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9年6月外購原材料取得防偽稅控機開具的專用發票,注明稅額240萬元并通過主管稅務機關認證。當月內銷貨物取得不含稅銷售額350萬元,外銷貨物取得收入500萬美元(美元與人民幣的比價為1:6.8),該企業適用增值稅稅率13%,出口退稅率為11%。該企業6月應退的增值稅為( )萬元。
A: 247.5
B: 194.5
C: 126.5
D: 374
【解析】本題考核的是增值稅出口“免、抵、退”稅的計算。
首先,進行單位換算,FOB價=外銷貨物500萬美元×6.8=3400(萬元)。
當期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稅額=(3400萬元-免稅原材料成本0)×征退稅率之差(13%-11%)=68(萬元);
其次,做進項稅額中轉出,即可抵扣進項稅額=全部進項稅額240萬元-68萬元=172(萬元);
最后,應納稅額=當期內銷銷項稅額(350萬元×13%)-172萬元=-126.5(萬元)。
免抵退稅額=(FOB價-免稅原材料成本)×退稅率=500×6.8×11%=374(萬元)
-126.5萬元的絕對值與374萬元比較,得出結論:應納稅額的絕對值<免抵退稅額,則退126.5萬元。
答案選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