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甲公司為汽車制造企業,2021年境內自行研發產生的研發費用為2 400萬元,委托境外關聯企業進行研發,支付研發費用2 200萬元,已經收到關聯企業關于研發費用支出明細報告。則甲公司2021年針對該業務( )。
A: 調減應納稅所得額3 000萬元
B: 調減應納稅所得額4 000萬元
C: 調減應納稅所得額4 160萬元
D: 調減應納稅所得額3 120萬元
【答案】B
【科目】稅法
【知識點根源】CPA2022版教材P215
【考點】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
【思路】制造業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
①境內研發費用加計扣除=2 400×100%=2 400(萬元);
②企業委托境外研究開發費用,按照費用實際發生額80%計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發費用,不超過境內符合條件的研發費用2/3的部分,可以按規定在企業所得稅前加計扣除。
境外研發費用的80%=2 200×80%=1 760(萬元)>境內研發費用的2/3=2 400×2/3=1 600(萬元),委托境外研發費用加計扣除=1 600×100%=1 600(萬元)。
甲公司應調減應納稅所得額=2 400+1 600=4 000(萬元)。
答案選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