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三、李四、王五分別出資80萬元、60萬元、60萬元設立了某有限責任公司。根據公司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正確的是( )。
A: 第一次股東會會議應當由董事長召集和主持
B: 公司決定不設立董事會,由張三擔任執行董事
C: 執行董事張三自行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D: 公司決定設1名監事,由王五擔任,任期為2年
出資最多的股東有權召集和主持有限責任公司的首次股東會,董事長無上述權利,A選項錯誤; 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不設董事會,只設1名執行董事;B選項正確; 執行董事無權自行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該職權屬于股東會,C選項錯誤; 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不設監事會,只設1-2名監事,監事的任期法定每屆3年,D選項錯誤
答案選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