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為境內上市的非投資性主體,其持有其他企業股權或權益的情況如下:(1)持有乙公司30%的股權并能對其施加重大影響;(2)持有丙公司50%股權并能與丙公司的另一投資方共同控制丙公司;(3)持有丁公司5%股權,對丁公司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響;(4)持有戊結構化主體的權益并能對其施加重大影響。下列各項關于甲公司持有其他企業股權或權益會計處理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
A: 甲公司對乙公司的投資采用權益法進行后續計量
B: 甲公司對丙公司的投資采用成本法進行后續計量
C: 甲公司對丁公司的投資采用公允價值進行后續計量
D: 甲公司對戊公司的投資采用公允價值進行后續計量
【考點】長期股權投資后續計量方法選擇
【解題思路】區分成本法與權益法核算范圍。
【具體解析】甲公司持乙公司30%的股權并能對其施加重大影響,采用權益法核算,選項A正確;
甲公司持丙公司50%股權,能夠共同控制丙公司,采用權益法核算,選項B不正確;
甲公司持有丁公司5%股權,對丁公司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響,采用公允價值進行后續計量,選項C正確;
甲公司持有戊公司結構化主體的權益,并能夠對其施加重大影響,采用權益法核算,選項D不正確。
答案選 A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