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城上市公司于2013年2月1日作出虛假陳述,2013年7月1日中國證監會對華城上市公司立案稽查并公告。根據規定,下列各項中,投資者的損失與華城上市公司的虛假陳述行為具有因果關系的是( )。
A: 投資者甲持有的華城上市公司的股票系2013年3月份買入,2013年8月份賣出
B: 投資者乙明知華城上市公司存在虛假陳述行為仍進行投資
C: 投資者丙所持華城上市公司的股票系2013年1月份買入,2013年5月份賣出
D: 投資者丁所持華城上市公司的股票系2013年10月份買入,2013年12月份賣出
【考點】本題考核虛假陳述行為
【解題思路】思考虛假陳述中的因果關系
【具體解析】如果被告舉證證明原告具有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虛假陳述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
(1)在虛假陳述揭露日或者更正日之前已經賣出證券;
(2)在虛假陳述揭露日或者更正日及以后進行的投資;
(3)明知虛假陳述存在而進行的投資;
(4)損失或者部分損失是由證券市場系統風險等其他因素所導致;
(5)屬于惡意投資、操縱證券價格的。
BCD選項均屬于上述情形,不應認定虛假陳述和損害結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本題選A。
答案選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