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于2018年1月1日按照面值發行分期付息,到期一次還本可轉換公司債券,面值總額為300000萬元,發行價格為300000萬元,可轉換債券在發行后的一年可以以每股10元的價格轉換為公司的普通股股票。發行費用為4000萬,實際收到的價款已經存入銀行。可轉債的發行期限為三年,第一年至第三年的票面利率依次為1%,2%,3%;支付利息的時間分別為每年的年末。已知二級市場上沒有附帶轉股權的債券市場利率為6%,(P/F,6%,1)=0.9434;(P/F,6%,2)=0.8900;(P/F,6%,3)=0.8396。考慮發行費用后的實際利率為6.5%。
假設投資者在2019年1月1日將可轉債轉換為公司的股票,公司應該確認的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 )。
A: 257,798.91萬元
B: 280,162.502萬元
C: 277,798.91萬元
D: 287,798.91萬元
【考點】可轉債的會計處理
【解題思路】掌握可轉債的會計處理。
【具體解析】負債成分的公允價值=300 000*1%*0.9434+300000*2%*0.8900+300 000*3%*0.8396+300000*0.8396 =2830.2+5340+7556.4+251,880=267,606.6萬元,因此權益工具的公允價值為=300,000-267,606.6=32,393.4萬元。
債券應該分攤的發行手續費為4000*267,606.6/300,000=3568.088萬元;
2018年1月1日的攤余成本為267,606.6-3568.088=264,038.512萬元;
因此2018年12月31日的攤余成本=264,038.512*(1+6.5%)-300,000*1%=278,201.015萬元。
轉股日應該將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債券成分和權益成分轉入股本,股本的數額為300000/10=30,000;(32,393.4+278,201.015-431.913)-30,000=280,162.502萬元,選項B正確。
答案選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