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證券法律制度的規定,虛假陳述民事訴訟的原告以信息披露文件中的盈利預測、發展規劃等預測性信息與實際經營情況存在重大差異為由主張發行人實施虛假陳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特定情形的除外,下列各項中,屬于該特定情形的有( )。
A: 信息披露文件未對影響該預測實現的重要因素進行充分風險提示的
B: 預測性信息所依據的基本假設、選用的會計政策等編制基礎明顯不合理的
C: 預測性信息所依據的前提發生重大變化時未及時履行更正義務的
D: 信息披露文件未按照規定的方式進行及時披露
【答案】ABC
【考點】虛假陳述行為
【思路】根據《虛假陳述民事賠償規定》,原告以信息披露文件中的盈利預測、發展規劃等預測性信息與實際經營情況存在重大差異為由主張發行人實施虛假陳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信息披露文件未對影響該預測實現的重要因素進行充分風險提示的;(2)預測性信息所依據的基本假設、選用的會計政策等編制基礎明顯不合理的;(3)預測性信息所依據的前提發生重大變化時,未及時履行更正義務的。前款所稱的重大差異,可以參照監管部門和證券交易場所的有關規定認定。
因此,答案為ABC。
答案選 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