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證券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虛假陳述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
A: 行為人發布虛假的利多消息或隱瞞實質的利空消息不予公布或不及時公布,使投資者在股價處于相對高位時進行投資追漲,屬于誘多型虛假陳述
B: 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單純地只是在信息披露文件中聲稱自己無法保證該文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不構成主觀上沒有過錯的理由。
C: 當事人主張以揭露日或更正日起算訴訟時效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揭露日與更正日不一致的,以在先的為準。
D: 投資者保護機構依照法律規定作為代表人參加虛假陳述民事訴訟后,投資者聲稱退出訴訟的,其訴訟時效自聲明退出之次日起重新開始計算。
【答案】ABCD
【考點】虛假陳述行為
【思路】行為人發布虛假的利多消息或隱瞞實質的利空消息不予公布或不及時公布,使投資者在股價處于相對高位時進行投資追漲,屬于誘多型虛假陳述。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單純地只是在信息披露文件中聲稱自己無法保證該文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不構成主觀上沒有過錯的理由。當事人主張以揭露日或更正日起算訴訟時效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揭露日與更正日不一致的,以在先的為準。投資者保護機構依照法律規定作為代表人參加虛假陳述民事訴訟后,投資者聲稱退出訴訟的,其訴訟時效自聲明退出之次日起重新開始計算。
因此,答案為ABCD。
答案選 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