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證券法律制度的規定,上市公司的相關人員應當對公司臨時報告信息披露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及時性、公平性承擔主要責任,下列各項中,屬于這些人員的有( )。
A: 財務負責人
B: 董事長
C: 經理
D: 董事會秘書
【答案】BCD
【考點】董監高在信息披露工作中的職責
【思路】上市公司董事長、經理、董事會秘書,應當對公司臨時報告信息披露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及時性、公平性承擔主要責任。上市公司董事長、經理、財務負責人應當對公司財務會計報告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及時性、公平性程度主要責任。
因此,答案為BCD。
答案選 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