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納稅人2021年2月擅自改動稅控裝置,情節嚴重,且限期仍不改正。下列對其處以罰款的數額符合稅法規定范圍的是( )。
A: 1000元
B: 8000元
C: 15000元
D: 100000元
【答案】B
【解析】本題考查違反稅務管理基本規定行為的處罰。
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條和《實施細則》第九十條規定,納稅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1)未按照規定的期限申報辦理稅務登記、變更或者注銷登記的;
(2)未按照規定設置、保管賬簿或者保管記賬憑證和有關資料的;
(3)未按照規定將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和會計核算軟件報送稅務機關備查的;
(4)未按照規定將其全部銀行賬號向稅務機關報告的;
(5)未按照規定安裝、使用稅控裝置,或者損毀、擅自改動稅控裝置的;
(6)納稅人未按照規定辦理稅務登記證件驗證或者換證手續的。
本題屬于第(5)條的情形,情節嚴重的處以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所以符合規定的是8000元,選項B正確。
答案選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