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李先生從2014年3月1日起在某報刊連載一小說,每期取得報社支付的收入300元,共連載110期(其中3月份30期)。9月份將連載的小說結集出版,取得稿酬48600元。下列各項關于李先生取得上述收入繳納個人所得稅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 小說連載每期取得的收入應由報社按勞務報酬所得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60元
B: 小說連載取得收入應合并為一次,由報社按稿酬所得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3696元
C: 3月份取得的小說連載收入應由報社按稿酬所得于當月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1800元
D: 出版小說取得的稿酬繳納個人所得稅時允許抵扣其中報刊連載時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解析』同一作品先在報刊上連載,然后再出版,或先出版,再在報刊上連載的,應視為兩次稿酬所得征稅。即連載作為一次,出版作為另一次。同一作品在報刊上連載取得收入的,以連載完成后取得的所有收入合并為一次,計征個人所得稅。所以,連載個稅=300×110×(1-20%)×20%×(1-30%)=3696(元)。小說出版個稅=48600×(1-20%)×20%×(1-30%)=5443.2(元)
答案選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