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于2012年5月16日受理了債權人甲公司申請債務人乙公司破產案。管理人在對乙公司的債權債務進行清理時發現,乙公司曾于2011年9月11日為所欠丙公司的一筆原本沒有財產擔保的債務提供抵押擔保。根據企業破產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
A: 若管理人能夠證明丙公司知悉乙公司在為其債權提供擔保時已瀕臨破產,則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抵押擔保行為
B: 管理人無需證明丙公司知悉乙公司在為其債權提供擔保時已瀕臨破產,即可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抵押擔保行為
C: 若甲公司能夠證明丙公司知悉乙公司在為其債權提供擔保時已瀕臨破產,則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抵押擔保行為
D: 甲公司無需證明丙公司知悉乙公司在為其債權提供擔保時已瀕臨破產,即可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抵押擔保行為
【考點】本題考核破產法中的撤銷權規定
【解題思路】熟悉撤銷權的行使情形。
【具體解析】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一年內,債務人對沒有財產擔保的債務提供財產擔保的,“管理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管理人無需提供證明,即可請求法院予以撤銷,本題選B。
答案選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