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商場(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與其供貨企業達成協議,按銷售量掛鉤進行平銷返利。2006年5月向供貨方購進商品取得稅控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價款金額120萬元、進項稅額20.4萬元并通過主管稅務機關認證,當月按平價全部銷售,月末供貨方向該商場支付返利4.8萬元。下列該項業務的處理符合有關規定的有( )。
A: 商場應按120萬元計算銷項稅額
B: 商場應按124.8萬元計算銷項稅額
C: 商場當月應抵扣的進項稅額為20.4萬元
D: 商場當月應抵扣的進項稅額為19.7萬元
【解析】返利應沖減進項稅金=4.8/(1+17%)×17%=0.70(萬元),則當期可抵扣進項稅為20.4-0.70=19.7(萬元)。
答案選 AD